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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水务局关于省级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1、2、27号整改完成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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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定西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定办发〔2026〕15号)对第三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1、2、27号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以上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公示。 省级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1号整改情况 反馈问题第1号:思想认识还有待提高。一些部门和县区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上仍有不足。一些党员干部在处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够牢,抓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性和主动性还不够,一些项目审批不严、监管不力,未批先建、违规取水、违规占地问题仍有发生。走访问询发现,有的部门和县区片面强调历史欠账多、环境基础设施差、干旱少雨等客观因素,解决问题的主观能动性仍有不足。 整改目标: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两山”理念的政治自觉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进一步压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绿色发展水平有效提升。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责任单位:定西市水务局 整改情况:(一)市水务局将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培训的重点内容,2026年以来党组会议理论学习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内容7次、干部集中学习例会学习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内容13次。同时,强化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法典》《黄河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的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督促综合运用行政处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多种方式妥善处理水事违法行为。 (二)年初制定印发的2026年全市水利工作要点中对水生态保护与治理、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重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同步制定印发了年度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河湖长制工作点进行详细安排部署。2026年1月21日向市生态环境委员会报送了《定西市水务局关于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报告》。 (三)制定印发《定西市水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取用水问题专项排查整治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取用水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县区开展取用水问题整治,共完成排查整改取用水问题13个。 整改结论:经查阅资料和现场核查,市水务局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一号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落实,认真贯彻落实整改目标任务,确保了反馈问题按期完成整改,达到整改目标要求。 省级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2号整改情况 反馈问题第2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定西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虽已明确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但实际工作中,各职能部门联动机制、长效机制还不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矿山开发破坏生态问题多发,生态修复治理不到位,违规占地问题依然存在,有关部门未及时依法依规处理。产业政策执行不够严格,对照《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部分高耗能设备未完成淘汰。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有差距,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重视不够,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消纳、生活垃圾规范处置等工作存在短板。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散煤管控不够有力,清洁取暖改造推进缓慢,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落实不严,排放不达标机动车淘汰报废进展滞后。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指导和监督不够,秸秆焚烧、尾菜倾倒问题时有发生,畜禽养殖粪污处置工作存在短板弱项。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方面存在不足,取用水监督管理不严格,河道采砂监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目标:各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得到有效落实。矿山企业违规占地行为依法查处,生态修复义务全面履行,落后机电设备按期淘汰,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得到规范处置,不断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地见效,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防控,秸秆、尾菜处理利用体系进一步健全,取用水行为规范有序,河道采砂监管持续加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落实。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责任单位:定西市水务局 整改情况:(一)按照市水务局党组印发的《市水务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试行)》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在市水务局官网上公布市水务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指导各县区加大日常执法巡查检查力度,年内累计联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乡镇人民政府开展联合巡查39次,现场制止违法行为25次。 (二)制定印发《定西市水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取用水问题专项排查整治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取用水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县区开展取用水问题整治,共完成排查整改取用水问题13个。组织各县区按照全市整治方案要求全面推进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建立了问题台账,通过整治全市40家砂场整治减少为15家,拆除9家,关停16家。 整改结论:经查阅资料和现场核查,市水务局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2号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落实,认真贯彻落实整改目标任务,确保了反馈问题按期完成整改,达到整改目标要求。 省级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27号整改情况 反馈问题第27号:采砂企业管理不规范。通渭县河道采砂许可均由通渭晟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申办,其下属所有采砂企业均沿用该公司同一套可采区实施方案、堆砂场设置方案及河道修复方案,未针对各生产作业场所的具体情况逐一进行规划。堆砂场设置方案未严格落实《通渭县2025年河道年度采砂实施方案》,未对堆放场地建设、信息公示及台账管理等关键环节提出要求。采砂企业均未落实全封闭彩钢结构原料及成品堆场、全密闭车间等防护措施,砂石料无序堆放问题突出。通渭县宏鹏标准化砂厂在采砂作业结束后,未按照“谁开采、谁清理,即开采、即修复”原则,及时对作业现场进行平整复垦,作业器械也未及时撤离,沿河道违规修建作业便道,砂石料堆场沿河道设置并堆存6000余立方米砂石原料及成品料,未按要求在靠河道岸边堆筑高度2米的砂堤。陇西县晟开砂场砂石料覆盖不全,未配套建设全封闭生产、储存场所,露天生产且无抑尘措施。安定区香泉腾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及时对西河二郎庙沟采区进行平整和修复。 整改目标:建立健全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采砂企业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开采作业规范有序,生态恢复措施全面落实。 整改时限:2026年6月30日前 责任单位:定西市水务局 整改情况:(一)组织各县区按照全市整治方案要求全面推进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建立了问题台账,全市40家砂场整治减少为15家,已拆除9家,关停16家。 (二)2025年12月,由通渭晟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各采砂点委托中亿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针对各自生产作业场所实际情况,逐一编制了7个采砂点可采区实施方案、堆砂场设置方案及河道修复方案。在堆砂场设置方案中对堆放场地建设、信息公示及台账管理等关键环节充实完善并提出了具体要求,2025年12月24日3个方案完成技术审查。二是通渭晟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7个采砂点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建成了半封闭彩钢结构原料及成品堆放库,配备了污泥压滤机、生产线喷淋装置、洗砂废水池+污泥锥体罐+清水池废水处理设施,配置了抑尘雾炮、洒水车等设备,完成了环保竣工自主验收,将验收资料提交市生态环境局通渭分局进行了备案管理,并对场区所有砂石料进行了覆盖并规范堆放。三是宏鹏采砂点已完成作业现场平整恢复和作业器械撤离,对违规修建的作业便道进行了拆除恢复,对沿河道设置砂石料堆场和堆存6000余立方米砂石原料及成品料进行了清理整治,在河道岸边堆筑了高度2m的砂堤。 (三)陇西县晟开砂场厂区内所有砂石料已实现全面覆盖,扬尘管控措施落实到位。陇西县自然资源局于4月24日下发了《关于陇西晟开采砂有限公司名下使用临时用地到期复垦的催告书》。截至目前,晟开砂场已自主完成厂区设备拆除,现已启动土地复垦工作。 (四)安定区水务局督促香泉腾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对开采恢复不到位的及时进行回填及修复,对河道两岸进行道路拓宽与平整,对两岸边坡进行了草籽种植生态修复,已整改完成。 整改结论:经查阅资料和现场核查,市水务局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27号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落实,认真贯彻落实整改目标任务,确保了反馈问题按期完成整改,达到整改目标要求。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定西市水务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5日至9月3日,共10天, 受理部门:定西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0932-8212078 联系地址:定西市安定区安定路20号
定西市水务局 2026年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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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市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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