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水务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水利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优化水利招投标营商环境,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按照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数据局《关于贯彻落实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暨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的通知》(定营商发〔2024〕2号)要求,自2025 年2 月24 日起,定西市水利行业招投标推行“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明确使用专用信用报告,明确专用信用报告的查询渠道和专用信用报告留存的具体方式。投标人可下载专用信用报告作为投标文件投标函的内容,在开标现场展示,投标人对提供专用信用报告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投标人可通过访问“信用中国(甘肃)”(https: //credit. gansu. gov. en) , 在网站首页,点击进入甘肃省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暨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申请注册并下载“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各县区水务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切实提高社会公众知晓度,引导应用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确保经营主体充分知晓并享受便利,营造良好氛围。
定西市水务局
2025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