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供电公司私自在渭丰渠管理范围内砍伐渠堤树木、栽设电线杆,县水务局多次告知有关人员并致函该公司要求移除电线杆恢复原状,但未获得有效回应。根据《甘肃省水利工程设施保护条例》,为加强水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妨碍渠道正常运行的违法行为,8月28日,县水务局联合县检察院开展非法侵占灌溉工程设施整治行动。 
整治现场,县水利水保执法监察大队对违法单位下发违法行为整改通知书,要求对被破坏的工程设施进行补救,尽快恢复原状。 下阶段,县水务局将加强联合执法力度,有力打击各类破坏水利设施的违法行为。同时,加强水事违法行为警示教育和涉水普法宣传,积极倡导各乡镇、各部门和广大群众共同保护水利设施,维护水利安全生产秩序。(靳昇供稿,赵海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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