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定河办发〔2022〕11号)要求,经过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层层审核,拟通报表扬定西市人民检察院第六监察部等22个集体为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李旭敏等42名同志为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李佳等42名同志为全市优秀河湖长,王若拯等40名同志为全市优秀河湖卫士。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体现民意,主动接受监督,现将拟通报表扬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28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通报表扬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年6月28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市河长制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宝军 联系电话:0932-5970969 联系地址:定西市安定区安定路20号 邮政编码:743000 电子邮箱:420766175@qq.com 附件:拟通报表扬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象汇总表 定西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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