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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水务局关于通渭至定西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的批复(定市水发〔2021〕1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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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公航旅通定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通渭至定西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批复的请示》(甘公通定〔2021〕228号)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 通渭至定西高速公路工程,主线起点位于通渭县城北张家台子,终点位于定西市安定区称钩驿镇唐家岔沟口,与G22青兰高速公路设置枢纽立交衔接,全长114.831km;连接线长6.011km,起点位于定西市安定区称钩驿镇东侧,在陇海铁路北侧、青兰高速南侧与G312线相交。原定西市水土保持局曾于2017年5月18日以定市水保发〔2017〕60号文批复了《通渭至定西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根据《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现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变更后公路沿线经过平襄镇、马营镇、宁远镇、李家堡镇、凤翔镇、团结镇、内官营镇、称钩驿镇,路线全长120.842km,其中主线全长114.831km,连接线长6.011km。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为80km/h,路基宽度25.5m,共设置桥梁24195.5m/67座,隧道5824m/5座,互通式立交10处;连接线采用60km/h的双向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12m,共设置桥梁761m/6座,涵洞10道。全线共设高速公路管理处1处,收费站7处,停车区2 处,服务区2处。项目总占地面积991.93hm2(永久占地781.45hm2,临时占地210.47hm2),土石方挖方总量为1750.48万m3,填方总量为1200.81万m3,借方总量为270.87万m3,弃方总量为820.54万m3。全线布设取土场8处,弃渣场21处。项目已于2018年10月开工,计划于2021年9月底建成通车,总工期36个月。工程施工图预算金额120.215亿元,其中土建投资90.161亿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991.93hm2。 (二)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2%,土壤流失控制比0.8,渣土防护率91%,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4%,林草覆盖率2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基本同意变更后的取土场、弃渣场选址方案,鉴于工程涉及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应进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组织,减少地表扰动和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临时占地区域原地貌。 (五)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20035.44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列水保投资16914.56万元,本方案新增水保投资3120.88万元,包含水土保持补偿费1983.85万元。 (六)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变更方案,进一步查明弃渣场水文地质条件,深化弃渣场施工图设计,确保工程安全,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切实落实水上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并进行防护,严禁随意堆弃。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各项措施实施进度。高度重视临时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监测单位发现可能发生水土流失危害情况的,应随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水土流失隐患,并在每季度第一个月向我局报送上一季度的监测季报。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高质量发挥效益。 (五)本方案变更批准后,取土场、弃土(渣)场及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还有变动的,应及时补充水土保持变更方案,并报我局批准。 四、安定区、通渭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建设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和技术服务工作。 五、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水水保发〔2017〕381号)规定,在项目投产使用前,你公司要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向我局报备。 定西市水务局 2021年8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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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王金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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