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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水务局关于甘肃省岷县立林-青林沟一带金矿详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定市水发〔2021〕2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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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县鑫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甘肃省岷县立林-青林沟一带金矿详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申请批复的请示》(岷鑫盛发〔2021〕26号)收悉,经技术评审专家组复核,基本达到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甘肃省岷县立林-青林沟一带金矿详查项目位于定西市岷县城南14km处立林-青林沟一带,行政区划隶属于甘肃省岷县寺沟镇管辖,项目探矿面积为158hm2,距省道S210岷县段约为3.0km,距G212国道岷县-宕昌段约为7km,矿区有简易公路与S210相接,交通便利。项目区由10个拐点确定。 探矿权范围拐点坐标
该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项目新建6个平硐,配套办公生活、矿山道路、炸药库等设施。项目实际扰动面积4.12hm2,其中永久占地4.11hm2,临时占地0.01hm2,占地类型为草地(天然牧草地)。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3.97万m3,建设期内年产生硐渣0.57万m3,共计2.84万m3,土石方回填1.13万m3,剩余方量全部进行综合利用,无借方。项目总投资496.5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32.12万元。项目勘查许可期为5年,即2021年3月22至2026年3月21日,设计水平年为2027年。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该报告书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本项目位于洮河流域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西南紫色土区。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18)规定,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按照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执行。防治目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0.75,渣土防护率达到90%,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7%,林草覆盖率达到23%,表土保护率达到92%。 (二)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4.12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布设。 (五)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245.7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77万元。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三、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并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市水务局和岷县水务局水土保持管理部门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报及总结报告。 (四)所需土方要选择符合规定的取土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面积、土石方量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依法履行水土保持其他有关法定义务 (一)按规定依法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要求,本工程在投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送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竣工验收,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定西市水务局 2021年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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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王金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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