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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水务局关于定西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定市水发〔2021〕1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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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鹭江环保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定西鹭江环保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定西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的请示》(定环发〔2021〕014号)收悉。该方案已通过专家技术评审,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定西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定西市陇西县权家湾乡焦家湾村南侧400m处,项目处理垃圾量1050t/d,近期建设700t/d,远期规划350t/d,主要建设主厂房、烟囱、坡道、综合楼、综合水泵房、漏渗液处理站、油罐区、地磅房、固化飞灰暂存库、冷却塔、地磅2台、门卫室及景观绿化等。项目总占地7.07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裸土地。项目建设扰动原地表面积7.07hm2,工程建设挖填土石方量18.34万m3,其中挖方8.80万m3,填方9.54万m3,借方0.74万m3(砾石0.02万m3,绿化土0.72万m3),无弃方。项目总投资41975.3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5185.23万元。项目计划2021年5月开工,2023年6月完工,总工期25个月。 二、项目建设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07hm2,全部为永久占地。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473.79万元(含主体已计投资179.48万元),其中:工程措施245.78万元,植物措施118.64万元,临时措施21.23万元,独立费用62.15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监理费11.00万元、监测费22.02万元),基本预备费16.1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9.90万元。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等后继设计,加强施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我局及陇西县水务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项目调配利用的土石方要做好转运防护措施,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防止产生新的水土流失。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等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以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须报我局批准。 四、工程在投产使用前,要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我局报备。 五、建设单位要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分送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 六、陇西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建设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工作
定西市水务局 2021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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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王金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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