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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贯彻党支部工作条例 扎实推进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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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贯彻党支部工作条例 扎实推进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 定西市水务局机关党支部 (2018年12月) 2018年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2018年10月28日,中央印发《条例》。《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既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又体现基层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对党支部工作做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一、条例制定的背景及原则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了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了明显成效。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 《条例》制定工作中,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等一系列新精神新要求。二是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突出党支部主体作用,着眼提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明确党支部的职责任务。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和求解思维,针对党支部建设在功能定位、组织设置、工作运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制度建设层面补齐短板、形成规范。四是体现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传承我们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历程中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经验,总结提炼党的十八大以来抓基层打基础强支部的成功经验,固化为法规制度。五是贴近基层实际操作需要,既回应不同领域党支部特点,又力求规定明确、简便可行。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共8章37条,内容全面、规定明确,覆盖了党支部建设的各领域、各方面。一是明确了党支部的功能定位,规定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并提出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二是规范了党支部的设置,明确党支部设立范围、条件和程序,对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做出规定。三是提出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不同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强调村和社区党支部要全面领导隶属本村、本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四是完善了党支部的工作机制,对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的职责和运行方式等做出规范。五是规定了党支部组织生活,对“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细化内容和程序。六是强调了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建设,规范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任期和选举,提出党支部书记任职条件和选拔渠道等。七是压实了党支部工作的领导指导责任,明确为党支部开展工作给予经费保障,干部考察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等。 三、学习《条例》掌握的知识要点 1、《条例》体现了党章,明确了党支部的职责。《条例》以党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统领全篇。在具体规定中,从党支部的组织设置到基本任务,从工作机制到组织生活,从党支部委员会建设到领导保障,《条例》都着眼教育管理监督好党员、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好群众,既给党支部明任务、压担子,又强调各级党组织要为党支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以指导、帮助、促进党支部切实担负起党章赋予的职责。 2、《条例》对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上有了新规定。《条例》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总结基层成功经验,提出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主要明确了4类情形:一是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二是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三是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四是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入地党组织,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 3、《条例》规定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同时又明确了各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条例》根据党章规定,结合党支部基本职责,提出了党支部的8项基本任务。《条例》以党支部8项基本任务为基准,对村、社区、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高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党和国家机关、流动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等领域和群体的党支部,分别提出不同的重点任务。如对事业单位中的党支部,强调参与重要决策,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对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的党支部,强调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强调引导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作用等。这些重点任务,体现不同领域和群体特点,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核心职责,既是任务清单,也是工作标准,对各类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4、《条例》对党支部工作机制有了专门规定。《条例》总结历史传统、现实经验,将党支部工作机制主要设计为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及其会议、党小组及其会议。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安排的任务。同时,《条例》对各个会议召开的频次、职权和任务、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条例》明确了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同时,《条例》明确规定,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另外,《条例》首次在党内法规中,以专条的形式对党小组做出规定,明确了党小组的划分原则、工作任务和职责、党小组组长的任命及产生方式、党小组会的召开等。 5、《条例》对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有了要求。《条例》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规定了“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并对其频次、内容、程序等做出具体规范,确保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够经常开展、取得实效。《条例》对党支部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体现了从严从实的要求,提出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同时充分考虑党员实际,明确对经党组织同意可不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可将其纳入一个党支部或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6、《条例》对党支部委员会和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方面有了过硬措施。《条例》以专章9条的篇幅对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建设做出规范,包括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任期、产生方式、党支部书记的选拔和对党支部委员会的监督管理等,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建设的措施。《条例》依据党章,区分村、社区和其他基层单位,对党支部任期分别规定为5年和3年。 《条例》对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做出具体规定。一是规范了党支部书记选任条件,明确了不同领域党支部书记的选拔渠道。二是提出了加强党支部书记培训和激励措施,明确规定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开展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三是强化了对党支部书记的管理监督,明确建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工作机制。 7、《条例》在抓好党支部建设的责任方面有明确规定。《条例》对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委组织部门抓好党支部建设做出明确规定。一是强调了各级党委(党组)抓党支部建设的主体责任,提出党委(党组)要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党委(党组)书记要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二是规定了党委组织部门的具体责任,强调要经常对党支部建设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同时,做出一条重要规定,即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注意通过党支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日常表现,干部考察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三是强化了对抓党支部建设的监督问责,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当按照规定严肃问责。四是加强了对党支部开展工作的保障措施,各级党组织应当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给予经费保障。 四、紧扣《条例》规定,扎实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 制定出台《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加强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是我省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依据。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在农村、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三个领域先行推进,并配发了《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从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组织生活、党支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基础保障、考核评价等七个方面对支部建设划出了“等高线”。《手册》标准规范的基本精神和实质内容完全符合《条例》的规定要求,两者的目标导向是一致的、具体条款是相通的。《条例》是开展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的依据和遵循,《手册》标准规范是对《条例》规定要求的分解和细化,是贯彻落实《条例》的方法和途径。开展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题中应有之意,党支部标准化工作要服从服务于《条例》的贯彻落实。准确把握《条例》与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的关系,努力实现政治建设更加务实有效、领导班子更加坚强有力、组织设置更加科学优化、组织生活更加规范严肃、党员队伍更加富有活力、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工作业绩更加突出有效的目标。统筹融合,坚持把学习贯彻《条例》规定,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与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等中心工作互促共进,通过对《条例》的全面学习贯彻,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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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温金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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